反洗钱义务人人有责。所谓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洗钱活动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还助长并孳生新的犯罪,扭曲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的诚信,腐蚀公众道德。欧美发达国家已将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国际合作作为外交工作重点,并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采取了十分坚决的措施。在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加深,社会矛盾发生新变化的形势下,加强反洗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从战略高度对我国“三反”工作体系作出了总体规划,标志着反洗钱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拓展,从传统的反洗钱延伸到“三位一体”布局,涉及领域更广,工作内容更新,履职要求更高,反洗钱已经成为每个企事业单位、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农业银行高标准构筑风险防线。反洗钱工作关乎我国的政治、经济地位和国际形象,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也是金融机构业务健康发展、走向世界的需要。近年来,农业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精神,严格遵循国内的反洗钱监管要求,认真执行联合国的有关决议、主动对接国际标准和规则,系统性完善反洗钱政策制度体系、逐步提升金融情报分析能力、全方位提高管理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做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独立监督作用,参照全球反洗钱监管最高标准,引入国际最佳实践经验,建立健全完善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一套智能高效的反洗钱信息系统工具,培养一支反洗钱合规管理专家队伍,全面高水平地达到国际国内反洗钱监管要求,全面构建风险防线。
认清常见的洗钱途径或方式。
通过地下钱庄或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护洗钱行为;
利用他人的账户提现,切断资金转移线索;
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开办企业等洗钱;
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通过虚假进出口贸易洗钱;
现金走私。
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农业银行提醒您: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为规避监管标准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不要轻信所谓资本运作传销项目;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支持国家反洗钱工作也是保护自己的利益;
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讯员 张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