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南宁分行出台金融扶贫新举措
2019-01-21 11:05作者:综合来源:广西新闻网
为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日前,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出台《南宁分行关于做好2018年金融扶贫工作的意见》,从聚集精准、加大投放、推进创新、提升服务、倾斜资源、转变作风、强化考核等多个方面推动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此举标志着该行向精准扶贫目标又迈上了新台阶。
今年以来,农行南宁分行紧紧依托贫困地区乡村振兴战略,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该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规定各级行行长作为金融扶贫攻坚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三农”业务的副行长承担具体落实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打好扶贫攻坚战。同时明确了全年在3个国家扶贫重点县支行新增贷款不低于5亿元,其中1个深度贫困县支行新增贷款不低于1.2亿元,贷款增速均持续高于全行平均水平目标;在4个扶贫重点县(含国家、自治区级)支行精准扶贫贷款增量不低于1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全行平均水平,新增服务带动不少于305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目标;围绕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持续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互联网化升级,确保贫困村服务点全覆盖,深度贫困地区服务点智能支付终端全覆盖的基础金融服务目标。
在具体工作中,农行南宁分行认真聚集金融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主要立足南宁市3家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在内的全区4家贫困县,持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一方面抓好精准筛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动对接政府扶贫部门,摸清贫困人口基本情况,筛选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意愿、有帮扶项目的贫困人口作为金融扶贫目标。另一方面精准选择帮扶客户和项目。围绕重点打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等“五场硬仗”。加强与当地扶贫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党政部门沟通联系,结合当地脱贫实际,优先支持对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有带动作用的客户和项目,重点支持特色农业、特色旅游业等主导特色产业,政府规划实施的贫困地区扶贫搬迁、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重大扶贫工程、乡村振兴工程、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工程,以及改善民生环境的惠民工程等。
为加快扶贫步伐,农行南宁分行制定精准确定帮扶措施。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金融扶贫方案,将客户扶贫带动能力作为授、用信调查的必要内容,根据带动情况落实优惠贷款条件,建立“银行让利、企业(大户)带动、贫困户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人口以雇佣劳动、订单交易、土地流转、牲畜托养、资产收益等多种形式实现增收脱贫。同时实施精准对接贫困人口信贷需求。积极发放扶贫小额贷款,重点支持政府增信的贫困农户、产业链上下游的贫困农户、扶贫项目上的贫困农户和信用累积良好的贫困农户,满足贫困户生产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农行南宁分行聚集定点帮扶工作。该行以“真扶贫、扶真贫”为主要抓手,分别对12个县区涉及的11个支行制定了镥扶贫方案,逐一确定精准扶贫计划目标,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同时实行挂点帮扶,由南宁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专业部门挂点帮扶深度贫困县支行,加大调研指导力度,积极协调解决支行在扶贫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挂点扶贫县支行的精准扶贫贷款投放,优化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以人民银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A类行为目标,将挂点扶贫县支行打造成全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标杆。积极协助政府实施招商引资,扶持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扶贫带动性强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进一步增强扶贫县产业造血功能。此外,该行注重发挥派驻干部作用。要求派驻贫困村的干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组织承担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做到“四个切实”,围绕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积极出谋划策,组织落实脱贫措施,找准扶贫工作重点,推动各项金融扶贫工作的落实。
为扎实推进金融扶贫的有效性,农行南宁分行以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能力为目标,着力抓住贫困地区电力、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的时机,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一方面延伸金融服务网络。综合运用人工网点、自助网点、惠农通服务点、网上银行、惠农E通农户版等多种渠道,进一点提高渠道网络对贫困地区行政村的覆盖率,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享受便利的现代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推进金融服务互联网化。加快互联网服务三农“一号工程”的落地,因地制宜推广“惠农E贷”“惠农E付”“惠农E商”等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特色产品,优先在贫困地区惠农金融服务点安装智能支行终端,加快实现支付结算线上化。
为促进扶贫攻坚早见成效,农行南宁分行强化资源政策保障。一方面倾斜信贷资源。全年继续向3个国家扶贫重点县支行单列信贷计划5亿元,确保支行能早谋划、早部署、早推动。另一方面倾斜财务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置贫困县域支行业务费用和固定资产计划,优先审批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和业务用车更新计划,优先满足运钞车、流动金融服务车等基础性资源投入。将总行和区分行配置专项费用和工资,全额配置到深度贫困县支行,并与考核结果挂钩。此外,强化奖惩考核。对人民银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类的县支行班子按规定给予奖励绩效工资;对扶贫贷款负增长及人民银行考核评价结果为“勉励”类的扶贫重点县支行行长、分管行长采取问责等措施,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有力地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